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 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房产税 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不论是否取得 房产证 ,若属于 房产税 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 房产税 。 法律客观: 一、购房前要认真查询两证(一)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二)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二、签好《购房合同》(一)《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二)对于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作为起点,计算90日。对于现房,可以根据销售合同签订之日作为起点,计算90日。(三)退房违约金要明确。三、将办理转移登记的方式、日期做好约定(一)房屋交付后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登记: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受人同意委托第三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二)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