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获得司法鉴定资质? |
释义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还需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司法鉴定机构的主管单位是司法部,负责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等。 法律分析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第十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的主管单位 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还不是司法机关或隶属管理的机关。 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三)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制度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等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五)指导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引进与推广,组织司法鉴定业务的中外交流与合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结语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组织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具备自己的名称和住所、一定的资金、明确的业务范围、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以及三名以上的司法鉴定人。申请时还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住所和资金证明等。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申请人需负责。此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还需提交机构章程,并按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机构名称。司法鉴定机构的主管单位为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审核登记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