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怎么做? |
释义 | 刑事案件中做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 2、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交相关材料; 3、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出具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法院会重新鉴定伤残吗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一般不予重新鉴定。 二、伤残鉴定本人不去有效吗 不用去。法医鉴定没有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在场才有效的说法,如果是法院委托,可以双方共同指定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一致,由法院指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工伤司法鉴定一般要本人到鉴定部门进行检查。工伤司法鉴定按现行的规定费用为350元,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鉴定费用的,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的。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的。 三、怎么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流程有以下五步: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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