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鉴定证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据,但也存在着许多争议和挑战。针对不同的鉴定证据,律师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以有效应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提出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鉴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鉴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地进行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故意伪造、毁灭鉴定文件、资料的,或者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十九条:鉴定意见是鉴定人根据鉴定方法、鉴定标准对鉴定对象进行的结论性意见。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时,应当将鉴定人的姓名、职业、鉴定机构、鉴定时间、鉴定方法、鉴定标准、鉴定过程、鉴定结论等内容列入证据材料。 针对不同的鉴定证据,律师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辩护策略。例如,对于鉴定人的资质、鉴定方法、鉴定标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鉴定证据,律师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提出质证;对于存在伪造、毁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鉴定证据,律师可以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辩护;对于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时,律师需要注意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鉴定意见被推翻或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