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一年开始实施? |
释义 | 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该制度始于1986年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并于1988年在国家层面推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账户的建立始于1995年,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该制度通过社会保险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养老保险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拓展延伸 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政策或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对于不同的领域和情境,实施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实施的具体时间会在相关法律文件或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例如在法律生效前或特定日期之后。此外,实施的具体时间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政府的决策、立法程序的进展等。因此,要准确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建议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政策文件或向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咨询。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保险是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养老保险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实施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政策或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建议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政策文件或向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咨询,以准确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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