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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社保个人部分能否退还?
释义
    社保退还规定复杂,个人部分可退,单位部分不可退;退保条件为死亡、出国定居或交费不满15年;自己全额承担只能退三分之一。政策具体问题请咨询社保管理单位。
    法律分析
    社保一般是不能退的。有的情况下也可以退,具体情况如下,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交的部分不能退,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但也只能退还个人部分,单位那部分退不了,如果你是自己全额承担社保费用的,那么只能退三分之一的钱,其余三分之二是属于单位交费,退不了。当然,具体的政策建议咨询下当地社保管理单位。
    拓展延伸
    上海社保个人部分退款政策解析及申请流程
    上海社保个人部分退款政策解析及申请流程是指对于上海地区的社保参保人员,了解其个人部分社保费用是否可以退还的政策解析,并提供相应的退款申请流程。根据上海社保相关规定,个人部分社保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例如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退款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申请等步骤。具体退款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社保一般不可退,但可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不可退。退保条件包括死亡、出国定居或交费不满15年。个人部分可退,单位部分不可退。全额承担社保费者只能退三分之一,其余归单位。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管理单位。上海社保个人部分退款政策解析及申请流程是指上海地区参保人员个人部分社保费用退还政策解析,具体申请流程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咨询社保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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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9: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