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问你一个问题,要发工资才知道公司擅自改变了工资制度,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释义
    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按法律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一个月内补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公司擅自改变工资制度,如何维护员工权益?
    当公司擅自改变工资制度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员工应该仔细阅读自己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规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措施。其次,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要求,要求恢复原有的工资制度或进行合理的协商。如果雇主不予理睬或拒绝回应,员工可以寻求劳动局或相关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提起申诉或仲裁请求。同时,员工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员工,组织集体行动,通过集体谈判或示威抗议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如果一切努力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要的是,员工应该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工资单、合同等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结语
    工资拖欠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已形成,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了解权益和保障措施,与雇主沟通并采取适当措施,如申诉、仲裁、集体行动等维护权益。如问题无法解决,可考虑提起诉讼并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9: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