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释义 | 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商品房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 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有六种。分别是:一、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买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买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二、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卖家或买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而卖家一般是不办过户手续。卖家不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三、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买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卖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四、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五、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六、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买家才发现房子还存有卖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1、部分产权纠纷。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纠纷。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3、联建的商品房纠纷。因联建房屋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价款,最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4、改建房屋纠纷。某些企业或单位,将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后进行销售,无法获得商品房产权证。5、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因此该建设项目违法,购房者也就无法取得商品房产证的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手续:受理、审查提交材料: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2)继承权公证书(复印件)或接受遗赠公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3、因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财产归属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2)离婚证明(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协议离婚的)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房产处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4、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更名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效力是如何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认定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确定是: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2、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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