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包括有: 1.签约主体:即房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坐落、土地使用权证号。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产开发商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产权属登记义务。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上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