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进行司法鉴定,双方需要达成一致。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或不合作,司法鉴定将不得不中止。然而,不配合司法鉴定的一方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即法院会认定申请鉴定一方所主张的法律事实成立。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需要双方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或不配合司法鉴定,鉴定将被迫终止。然而,不配合鉴定的一方不应承担任何不利后果。法院将认定申请鉴定一方所主张的法律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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