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全法赋予公众的权利的是?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公众享有的权利范围,其中包括:自由、人身保护权、财产保护权、住所保护权、通讯保护权、家庭保护权、尊严保护权等。但是,该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不属于公众权利的内容。具体来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全法赋予公众的权利的包括以下方面:1.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这类行为主要包括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损毁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侵犯他人隐私等。2.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类行为主要包括破坏社会公共设施、污染环境、非法聚集游行等。3.违反公共秩序。这类行为主要包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交通运输秩序等。4.扰乱社会生活。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制造噪音干扰居民生活、擅自占据公共场所、哄闹等。总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全法赋予公众的权利是指那些危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干扰公共秩序、扰乱社会生活的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预防、制止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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