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不服时,能否再次上诉? |
释义 | 再审申请的条件和情形。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应满足条件,如有新证据、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伪造、未经质证、需要调查收集证据、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不合法、违反诉讼权利、缺席判决、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法律文书、审判人员贪污受贿或徇私舞弊等情形。再审申请不影响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再审。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的判决在送达后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认为判决错误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由再审法院来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再审受理条件,是否应该进行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结语 再审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请,以纠正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缺乏证据证明基本事实、伪造证据、未经质证、需要调查收集证据但法院未调查、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不合法、未参加诉讼、剥夺辩论权利、缺席判决、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原判决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维权途径,以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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