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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层中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属于谁负责?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楼下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是人为的,那就由自己负责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
    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
    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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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