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已经成年的子女不需要父母负担抚养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仍然要承担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4.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