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能增加吗 |
释义 | 父母感情破裂,通过起诉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双方就要按判决执行,支付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所以,法院判决后,很多人以为不能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不过,是否可以增加子女抚养费要先确定当前的规定。 按规定,经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在有必要时可以超过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 并且,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这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 2、被抚养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另外,不管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还是通过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若是出现有以上的情况,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从而增加子女抚养费。 而且,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时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 2、另行提起给付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一、离婚后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是协议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主张抚养费; (2)如果是诉讼离婚后,不履行生效裁定、判决书,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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