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需依法承包,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应进行资产评估。转让方式需经发包方同意,其他方式需备案。林权流转需遵守法律法规义务性规定。 法律分析 注意事项: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流转和开发利用的义务性规定。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时,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是否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流转各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4、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 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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