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刑事责任为:行为人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