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建房人均面积标准
释义
    农村建房用地标准不是按人均面积计算,而是按户均面积计算: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3: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