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审理与再次审理的差异 |
释义 | 再审和重审的区别如下: 再审是指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再次进行审理; 重审是指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再审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而重审对象是未生效的判决。 法律分析 再审和重审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重审是指,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是指,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 2、对象不同。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 拓展延伸 重新审理与再次审理:程序上的区别和法律效果 重新审理与再次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而这些区别也会对其法律效果产生影响。重新审理是指在一审或二审法院对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的程序。而再次审理则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的再次审查程序。在程序上,重新审理通常需要经过上级法院的指定或申请,并且会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问题,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而再次审理则相对较为严格,通常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如发现新的证据或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等。因此,虽然两者都是对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但在程序和法律效果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结语 再审和重审的区别如下: 重审是指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 重审对象是未生效的判决,而再审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 重新审理与再次审理在程序和法律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重新审理需要经过上级法院的指定或申请,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问题,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再次审理相对较为严格,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如发现新的证据或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等。 两者都是对已作出的判决进行审查,但在程序和法律效果上有显著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