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情况下商铺租赁可以解约: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到期的;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商铺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商铺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