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户一定要户口本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户口本可以作为身份证明材料,但是并不是唯一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根据登记机关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办理。 一、产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过户主要需要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网签合同、税务申报表等;2、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一般需要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原来的房地产证明;4、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转移文书,涉外的需经公证;5、涉及限购令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如无房证明等;6、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需补充证明有关情况的材料。具体所需资料,请参见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有房产证怎么办居住证 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房产证、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即可。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三、按揭了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按揭的房子如果还完贷款的,是可以过户的。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供房屋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且房屋不能属于不得转让的房屋,房屋产权清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