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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今年1月给我开了司法鉴定委托书,当时我没有做,现在我又想做鉴定了法律有没有规定?
释义
    司法鉴定不是要派出所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由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进行委托,在派出所是不能够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我的店铺转让,当时没有把钱给清我给我打了一个欠条,到期不给钱怎么办
    有欠条到期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无法达成调解或仲裁的,可以起诉处理。且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我保全的车,今年11月到期,我现在想保全。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保全流程如下:1、申请保全的时间为提起诉讼时或者申请仲裁前;2、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以及个人信息等资料申请财产保全;3、申请保全的同时需提供担保;4、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你好,罗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20年前借了10万元。我没有借据。他现在不想做什么?
    法律分析:对方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不论金额多少。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总的来说,如果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首先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可以准备好借条或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有资产,在申请法院执行后,一般可以将欠款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我,别人向我借了5万元,现在我向他要,他不承认,当时也没有借钱,这笔钱,别人向我借了5万元,现在我向他要,他不承认,当时也没有借钱,这笔钱还能回来吗?
    借了钱却要不回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尽快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偿还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的朋友没有还钱。后来,他写了一张借据,说他已经三年了,但今年没有还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即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督促债务人还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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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