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
释义 | 一、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1、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材料领取等。 2、业务主管部门:发起人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如果申请组织类别属直接登记范畴,此步骤省略)。 3、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发起人提出筹备申请、递交材料,办理名称核准,进入筹备阶段。 4、发起人至银行开立临时账户、至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等手续。 5、业务主管部门:携带筹建准备的全部资料,办理并领取业务主管部门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 6、市民政局窗口:凭业务主管部门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办理并领取民政局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 7、市民政局窗口: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市公安局窗口:刻制印章核准(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9、国税一分局主办税厅及各延伸点、市地税局主体征收大厅(枫林路28号):办理相关税务手续(税务分局进行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 10、将银行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 11、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2、市社保中心一窗式、各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13、市社保中心一窗式、各镇劳动保障所: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二、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所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4、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 6、单位会员备案表; 7、个人会员备案表; 8、章程; 9、社会团体安全责任制度; 10、社会团体银行帐号备案表(网上下载); 11、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网上下载)。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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