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是否会受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和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届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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