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书面的复议申请书(或者当事人也可以口头提出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一、如何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拆迁事宜的六十天内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若是口头申请的,则可不提供申请书,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记录。 二、行政处理不公平怎么办呢? 行政处理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受理之后,把申请书的副本或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资料后提出书面的答复,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依据;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关于提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