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行政行为决定文书等。申请人可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期限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最高人民行政机构或省级行政复议机关可自我管辖,不服复议结果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下列材料:行政复议的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文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较为特殊的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有关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对县行政机构有不服的可以向市行政机构申请复议。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比如,张三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张三对自己房屋被区政府强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相关机构。 3、最高人民行政机构或者省级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 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事人如果是要去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它必须要在收到了行政机关给出的行政行为的决定书那一天算起的60日之内去申请行政复议,而且他必须要准备他收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书,以及他的行政复议的书面申请书,还有能够证明他个人信息的相关身份证明等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文书等。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对于最高人民行政机构或省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收到行政行为决定书之日起的60日内,且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和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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