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如果获得外国国籍,其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