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队归公安局管理。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所以消防队归公安部管理。 消防队是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一、专职消防队有以下职责: 1、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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