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签了赔偿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签订协议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进行博弈的过程,一般情况下,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的,协议合法有效,不得反悔。 如果双方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未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有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赔偿协议内容看,既约定了赔偿金额,又列明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工亡情形,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工伤赔偿的法定标准是知情的,对自己能够获得预期利益是可知的,故不能认定在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以及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该协议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工伤私了签了协议书后悔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重新计算赔偿的,赔偿时扣除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工伤赔偿协议只要在赔偿待遇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形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赋予工伤私了的法律效力,由于有的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完毕后,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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