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害人指认能刑拘。但需符合以下情形: 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 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7、有逃跑、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