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条件有: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