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 (一)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一、供应血液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二、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如下: 1、犯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4、主观要件。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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