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并依法由受理法院裁定后,才可以由法院宣布破产。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一、谁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企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和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破产法适用范围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1、适用的主体是企业法人;2、适用的情形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务人不申请破产会怎样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的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如果债权人不主动申请,又不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如果债权人申请,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