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法院如何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民间借贷无书面借条时,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合意,可以认定借款纠纷。 仅有转款凭证,借款合意举证不足,若有证据证明双方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当事人主张借贷的,不予支持。 仅有转款凭证,双方间借款合意证明力不足,可以视情况请求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