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半年提前不租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租房合同半年提前不租了解决办法: 1、与房东协商退租,提前退租属于承租人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一些违约金。一般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但承租人能拿回剩余租金; 2、经房东同意后进行转租,这样可以避免房东不退租房押金或不退剩余租金的情况。 租房转租注意事项: 1、审查该房屋是否属于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是否存在禁止转租的情形; 2、一定要签订转租合同,签订转租合同时一定要查看转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实转租人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确定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并且转租人享有转租权,经出租人同意。 3、转租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租赁合同的内容相一致; 5、关于转租前标的物上存在的债权债务的承担; 6、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7、双方应对租赁物的改善做出约定; 综上所述,在房屋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若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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