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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房子公证给儿子,女儿还能分到财产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父亲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指明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可以公证。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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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