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轻微事故应该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报案、现场处理和后续处理程序。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在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可以通过复核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由于小型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而当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时,最好能够自行协商处理。以下是一些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上,且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无争议,可以私自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3、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4、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5、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二、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程序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勘现场调查后10天内;或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后5天内;如逃逸的,查获逃逸人和车后10天内;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人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很难改变,除非你有过硬的证据,另外还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向法院举证,如果证据过硬,法院将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对赔偿事宜的调解,不是必经阶段,必须双方都同意交警调解,一方不同意或者达成调解后反悔或不履行,可起诉到法院;如达成调解协议的必须赔偿的数额要确定,必须一次性了结,另外所赔数额应事先经保险公司认可,以免保险公司不认可,还得与保险公司打官司。 提起有关赔偿的诉讼。在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交强险责任有争议时,可以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另外还要注意,在有些时候,赔偿权利人具有法律关系选择权,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者只能选择一个向法院起诉,选择侵权之诉,可以提起精神赔偿;其他的如在有多个法院可以管辖的时候,涉及人身伤残赔偿的,要选择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多的地区所属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或其家属向责任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分为调解、诉讼和索赔三种方式。 首先,调解是指受害人和责任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调解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负面影响,快速解决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达成协议后,予以公告,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其次,诉讼是指受害人和责任方通过人民法院进行争议解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并提出答辩状。 最后,索赔是指受害人和责任方在无调解和诉讼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而责任方则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分为调解、诉讼和索赔三种方式。在受害人和责任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但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好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 当事人应记清对方姓名、单位、车种、车号;2. 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先报案,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3. 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4. 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5.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6. 如果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7. 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8.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人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很难改变,除非有硬证据,另外还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向法院举证,如果证据过硬,法院将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对赔偿事宜的调解,不是必经阶段,必须双方都同意交警调解,一方不同意或者达成调解后反悔或不履行,可起诉到法院;如达成调解协议的必须赔偿的数额要确定,必须一次性了结,另外所赔数额应事先经保险公司认可,以免保险公司不认可,还得与保险公司打官司。在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交强险责任有争议时,可以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另外还要注意,在有些时候,赔偿权利人具有法律关系选择权,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者只能选择一个向法院起诉,选择侵权之诉,可以提起精神赔偿;其他的如在有多个法院可以管辖的时候,涉及人身伤残赔偿的,要选择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多的地区所属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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