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轻伤自鉴定结果告知后多少日内有自诉权?轻伤自鉴定结果告知后多少日内有自诉权轻伤自诉追诉期为5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受害人可以自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法发〔1993〕25号第九条规定,受害人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追诉期应当为5年,受害人可以在5年内提起自诉。《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法发〔1993〕25号第九条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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