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增值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情形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出让,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城市建设用地上,由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协议出让土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上,由国家委托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土地上房屋的转让:土地上房屋的转让,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应按照土地增值的部分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