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升级办理须知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国标化升级活动的相关内容。目标用户是在2014年4月28日之前购买且外观符合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套装的用户。受理时间为自2014年4月28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升级业务受理地点包括珠三角地区各大城市市区升级点、部分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点以及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营业部中心营业厅。办理手续时,用户须将原有配套使用的地标粤通卡和地标电子标签一同带往升级受理点作为升级凭据。 法律分析 一、目标用户 在2014年4月28日之前购买且外观符合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套装的用户。 二、升级业务受理时间 自2014年4月28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升级业务受理地点(详见附表) (一)快速升级点 1、珠三角地区各大城市市区升级点 2、部分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点 (二)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营业部中心营业厅 四、办理手续 办理产品升级时,用户须将原有配套使用的地标粤通卡和地标电子标签一同带往升级受理点作为升级凭据。同时,因新发行的国标电子标签与国标粤通卡实行一一对应,须将用户指定的国标粤通卡和国标电子标签绑定使用。 (一)单位用户 单位用户可凭粤通卡密码,或携带持卡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二)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可凭粤通卡密码,或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五、温馨提醒 (一)未安装电子标签的粤通卡单卡用户不参加本次升级活动。 (二)本次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国标化升级活动不向套装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二十条 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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