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七天是否都有加班工资?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并且如果存在变相迫使员工加班的情况,将被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另外,根据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并且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法律分析 很显然,加班费已经存在了。对于员工来说,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他们在工作中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对于雇主来说,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地遏制雇主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变相迫使员工加班的情况,这将被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并且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因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的工资报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结语 加班费是一种补偿,也是保护员工权益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此外,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无约定,则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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