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买卖协议要如何写 |
释义 | 一、摩托车金额: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十五条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第十六条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