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彩礼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一般结婚时给付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应该归女方个人所有,而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彩礼钱怎样判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应归属于女方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应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二、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此外,婚还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