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因肿瘤住院,但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我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需要有合理依据,不能以“继往”为由拒付,若保险合同约定明确,则应按照合同履行,若存在争议,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险公司不得以没有事先告知、未处理完先前的索赔事宜等原因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义务。 解决方法:首先查看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约定明确,则可以按照合同履行。若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绝赔付,则可通过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解决争议之前,多方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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