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救援基金多长要还? |
释义 |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道路救助基金费用申办的基本程序: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起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2.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3.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何运转 根据规定,省公安厅是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情况,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省公安厅交管局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依法筹集救助基金; (二)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 (三)依法追偿垫付款; (四)其他管理救助基金的职责。 设区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其同级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承办单位按规定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并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追偿垫付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