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息到多少算高利贷 |
释义 | 所谓高利贷即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如果要证明自己所借的贷款是高利贷,则应当证明该笔贷款的利息确实过高。具体来说有以下表现:(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三种:1、当其年利率小于24%的,不属于高利贷;2、当其年利率介于24%-36%时,在这个期间的利息若债权人要求支付,则法院不予以支持,但债务人已经支付或主动愿意支付的,也是有效的;3、当其年利率大于36%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一、放高利贷是会被刑事处罚吗 1、放高利贷一般是不会被刑事处罚的,因为中国《刑法》并没有高利贷罪的规定,即高利贷并不入罪。通常所说的4倍,既不是判断罪与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据。但是,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则可以《刑法》第175条规定,以高利转贷最论处。 2、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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