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人还是公民,他们是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政治权利是公民的权利之一,因此剥夺政治权利与否并不是其是否是公民的要件。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取消国籍,所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