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办法规章,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法律规章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捕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捕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