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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后子女可以随继父姓吗
释义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因此,夫妻离婚后,父或母不得擅自将夫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姓氏更改为继母或继父的姓氏。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抚养费标准如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一般来说,抚养费,具体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确定。
    通常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判决,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另外,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无经济收入的,可以财产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1、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能以改变姓氏为由拒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因改变姓氏引起抚养费纠纷的,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2、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名字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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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8: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