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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个体工商户怎么操作
释义
    

法律主观: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流程: 1、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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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46:51